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文银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作者:政协办来源:本站日期:2021-06-03阅读:171
(2021年6月2日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经2021年6月2日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王文银同志任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陈爱华同志任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杨  静同志任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杨晓婷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