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协领导
时政要闻
工作动态
提案工作
社情民意
委员履职
书香政协
文史撷英
书画摄影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文银等同志任职的决定
作者:政协办
来源:本站
日期:2021-06-03
阅读:
171
(2021年6月2日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经2021年6月2日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
王文银同志任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陈爱华同志任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杨 静同志任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杨晓婷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上一篇:
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委员的决定
下一篇:
政协平昌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崇浩等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协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决定